话说有位大妈,五十多岁,糖尿病缠身多年,骨头比常人脆。上个月的一个傍晚,她骑着电动车横穿马路,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撞出去好几米。送到医院一拍片子,腿部粉碎性骨折。

她丈夫赶到病房,第一句话不是问伤势,而是铁青着脸说:“你怎么不撞死算了?”

大妈疼得满头是汗,眼泪哗地就下来了,咬着牙回了一个字:“滚。”

等交警出了认定书,大妈全责。又是闯红灯。

说起这个“又”字,里头可有好几层意思。就在半年前,大妈也是闯红灯被车刮了一下,伤得不重,住了两天院就出来了。再往前推一年,同样的事,还是闯红灯。那次撞她的是个女司机,那女司机心善,又有保险,主动揽了全责,保险赔了四十多万。大妈当时逢人就说自己命大,却从没提过那红灯的事。

这次不一样了。她自己全责,医药费全得自掏腰包。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,谁来照顾成了大问题。

上一次她住院,是她妹妹伺候的。她妹妹住在城东,医院在城西,坐公交车要两个小时。每个礼拜跑两三趟,煲了汤用保温桶装着,颠颠簸簸送过去。平时还请了护工,她妹妹隔三差五去盯着。

这回她妹妹说什么也不来了。有人问起缘由,她妹妹只撂下一句话:“上回她好了以后,一分钱辛苦费没提过,还说是我该做的,又说她自己没喝过我煲的汤。我坐两个小时车送去的汤,她喝没喝自己心里清楚。我就该做?那我这回不该了。”

大妈见妹妹不来,就把电话打给了弟弟,让弟弟每周送一次饭。弟弟的媳妇,也就是弟媳,一听当场拍了桌子:“要去你自己去,我不去。”

弟媳在小区门口开了间理发店,店面不大,胜在手艺好,老顾客不少。大妈带小姐妹来做头发,两个人连烫带染,加起来就给一百块钱。一百块连成本都不够,弟媳还得管她们一顿饭。大妈倒好,逢人便说:“我照顾弟媳的生意。”

弟媳忍了很久。真正让她寒心的是另一桩事。

半年前,弟媳一个开美容公司的朋友来店里搞合作,做纹眉。价位分好几档,有三百的,有六百的,有一千二的。大妈带了个小姐妹来,那小姐妹眼睛长在头顶上,三百六百的看都不看,非要做一千二的那款。做完之后,钱直接给了纹眉师傅。那小姐妹当场就觉得贵了,嘟囔了几句。大妈一听,立马找上弟媳,逼着弟媳去退五百块钱给人家。

弟媳说:“这钱又不是我收的,是你朋友跟纹眉师傅谈的价,我凭什么退?”

大妈把脸一沉:“你要是不退,我就报警。这纹眉在你店里做的,你就有责任。”

弟媳气得浑身发抖:“你跟我才是正经亲戚,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?”

大妈不听这一套,又吵又闹。最后弟弟看不下去了,自己掏了五百块钱给姐姐。大妈接了钱,倒也大方了一回,自己又添了五百,一起给了那个小姐妹。合着闹了半天,小姐妹一分没亏,大妈也说自己掏了钱,但明显亏的是弟弟和弟媳。

弟媳为这事气了整整一个晚上。她对弟弟说:“从今往后,你姐的事别找我。”

这话说得决绝,可谁又能说她不对呢?

大妈躺在病床上,大概想不明白,为什么妹妹不肯来了,弟媳也不肯管她了。她只觉得是别人心狠,是别人不讲情分。

可她忘了,情分这东西,从来都是你敬我一尺,我敬你一丈。你把它踩在脚底下,就别怪人家转身走开。

听完这件事,我沉默了很久。城里的故事天天有,这样的也不算稀奇。只是觉得,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只剩自己一个人了,不是因为这世上没好人,而是她自己把所有的好,都当成了理所当然。